《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的法律。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湿地保护法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标准考量了湿地的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处罚标准更加严厉,如擅自占用、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亩地最高处罚可达660万元。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确定一批典型案件,重拳出击、形成震慑,令破坏湿地者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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