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商务是商务活动数字化的总称,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已达13.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10.8万亿元,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上升为24.5%。

电子商务已成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催生数字产业化、拉动产业数字化、推进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引擎。因此,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先导和拉动作用,促进数字商务发展,可以有力支撑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电子”是一种技术,是一种手段,而“商务”才是最核心的目的,一切的手段都是为了达成目的而产生的。而电子商务师就是利用计算机的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来进行相关工作的人员。(李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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