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检察院对 22 名通过盗版影视 App 播放侵权视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在 8 月公布了此事。

据悉,上述被捕者中 16 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批捕,6 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双罪名批捕。

IT之家了解到,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弹 App 侵权案件已于 5 月 20 日作出一审宣判(案号 (2020) 京 0491 民初 20143 号)。

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上海斯干公司罚金人民币 130 万元,判处王某(公司创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四年内在外表现良好即无需服三年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 24 万元。

此外,其余 26 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到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不等的刑罚,还有最后 1 人将择日宣判。

据公开资料,上海斯干网络成立于 2014 年 7 月,于 2015 年 5 月正式注册第一弹二次元社交平台,第一弹 App 从此而生,主营多元化的交流社区,为年轻用户供给娱乐、动漫、游戏等服务,后获游族、爱奇艺等多家厂商投资。

经宣,自 2019 年开始,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第一弹 App 为平台,擅自上传大量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影视剧集,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因此遭受大量诉讼(截止发稿可查 49 篇裁判文书)。

同时,斯干公司为解决片源下载问题,专门成立安徽红岸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第一弹 App 的影视剧集审核及下载上传工作。经司法审计鉴定初审,斯干公司通过第一弹 App 发布侵权视频 2 万余集,收取会员费 992 万余元,收取广告费 2426 万余元,合计非法获利 3418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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